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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”注:“犹恶也。”
正“与其奇邪之民”注:“奇邪,谲觚。”内宰“禁其奇邪”注:“若今媚
。”司救“邪恶过失”注:“邪恶谓侮慢长老,言语无忌,而未丽于罪者。”此言人多伎巧而邪事滋起也。此章“伎巧”乃“知巧”之讹,王注以“知慧”与“巧伪”并列,
本成疏“知巧谓机心”也。又遂州本正作“知巧”可证经文当作“人多知巧,邪事滋起”古谓邪为奇,谓事为
“奇
”所以释“邪事”之义。然傅、范谊古而理胜,当从之。 法
滋彰,盗贼多有。 严可均曰:御注、王弼、
翿作“法令”河上云:“法
,好
也。” 谦之案:景福、柰卷、河上并作“法
”楼正、傅、范、王羲之并作“法令”案作“法令”是也“法
”无义。本成疏“法
猶法令”知“法令”义优。淮南
应训、文
原篇、史记酷吏列传、后汉书东夷传引并作“法令”“
”字盖涉上文“奇
”二字而误。“法令滋彰”与“上
税之多”及“夫佳兵者不祥之
”均可代表老
之政治主张,非仅反对珍好之
而已。又“彰”傅、范作“章”范下有“而”字,赘。 故圣人云:“我无为,人自化;我好静,人自正;我无事,人自富;我无
,人自朴。” 严可均曰:“人自化”各本“人”作“而民”下三句亦然。“我无事,人自富”御注此句在“我好静”之上。 毕沅曰:明
藏河上公本下又有“我无情而民自清”句,考诸本皆无之。 纪昀曰:案一本有“我无情而民自清”句。 罗振玉曰:景龙、敦煌、景福三本“朴”均作“朴”又敦煌本有“我无情而民自清”句。 谦之案:严遵、邢玄、磻溪、楼正、遂州及文
原篇、御览七六、文选东京赋注“无事”句并在“好静”句上,与御注同。盐铁论周秦篇引老
“无
”句在“无事”句上。又遂州“正”作“政”傅“静”作“靖”“自正”上有“天下”二字。 毕沅曰:“靖”诸本作“静”“天下”诸本亦作“民”庄
作“无为而万
化,渊静而百姓定”又赵孟俯本亦有“我无情而民自清”句。汉书曹参传颜注引“我无为,民自化;我好静,民自正”文同此石,唯“人”作“民”案作“民”是也,碑本此章“人”字皆避唐讳而改。 “音韵”此章江氏韵读:贫、昏韵(文
),起、有韵(之
),为、化韵(歌
),静、正韵(耕
),事、富韵(之
),
、朴韵(侯
)。姚文田、邓廷桢、奚侗同。奚曰:“无为、好静、无事、无
,语异谊同,变文以协韵耳。”
本汉以讳、
,贫、昏,隔句
错为韵,余同。姚鼐曰:清静为天下正,故以正治国,无二术矣。奇者余也,零余之
,备而不施,以是用兵可也。世以奇谲解之,大谬。正、兵合韵。顾炎武唐韵正五支:“为”古音讹。引老
:“
常无为而无不为,侯王若能守,万
将自化。”“我无为而民自化。”“是以圣人
不
,不贵难得之货;学不学,复众人之所过;以辅万
之自然而不敢为。” 右景龙碑本八十三字,敦煌本八十五字,河上、王本八十八字,傅本九十二字,范本九十四字。河上本题“淳风第五十七”王本题“五十七章”范本题“以正治国章第五十七”